1953年7月,燃料工业部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成立,是中国最早的4所水力发电学校之一。
1955年2月,电力工业部成立后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领导,更名为电力工业部长春水力发电学校。
1958年8月,学校由部属下放给吉林省并将吉林省水利学校并入该校,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同年11月升格为大专,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
1960年5月,升格为本科,又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
1962年8月,为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院校进行了调整,将该校本科生调到吉林电力学院,同时将吉林电力学院电厂热能动力设备、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输配电工程3个专业调人该校,保留了学校原有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力水动装置、农田水利工程和陆地水文4个专业。
1970年5月,学校再次下放给吉林省,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
1979年12月,学校调整归水利部领导,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学校。
198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水利电力部。
1985年7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在原东北水利水电学校基础上升格为水利水电专科学校,隶属于能源部。
1990年全国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该校专业改造情况,国家教委决定改名为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55年11月4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复,设立吉林省水利技术干部训练班(以下简称干训班)。
1956年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高教部批准,于7月建立了吉林省水利学校。
1958年9月,省编制委员会,撤销了吉林省水利技术干部训练班,将培训任务并入吉林省水利学校。
1980年5月,省编制委员会又恢复了水利技术干部训练班。
1983年4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吉林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与水利技术干部训练班合署办公。
1953年7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责成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在丰满发电厂所在地筹建电力工程学校。9月,建成“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
1953年10月8日,将校名改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
1955年5月26日,随中央机构的变更,长春水力发电学校改由电力工业部领导。
1958年8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下放给吉林省,并与吉林省水利学校合并,定名为吉林省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58年9月13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将学校改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10月28日,经吉林省水利厅批准,将校名改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
1960年5月,学校升格为大学本科院校,定名为“吉林省水利水电学院”。
1962年8月,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实行院系调整,改为中等专业学校。
1970年5月26日,学校再次下放给吉林省,隶属于吉林省农机水电局,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
1979年12月10日,该校又收归水利部,并明确对该校“实行水利部、吉林省双重领导,以水利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1980年,经教育部确定,该校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82年3月,国家水利、电力两部合为水利电力部。
1985年7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将学校升格为高等学校,定名“水利电力部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7年5月通过教育部审查性备案。
2018年8月,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加挂吉林河湖长学院牌子。
2020年初,吉林省教育厅指定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为家政行业领跑者高职院校。9月,通过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被确立为吉林省首批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基地;12月,被吉林省教育厅确认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2024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与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联合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
2025年7月3日,吉林省工程技术学校整合划入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